市实验中学:提出五大“好干部”标准 |
发布时间:2013-09-27 来源:广元实验中学 点击量:603 |
市实验中学党委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王东明书记的重要讲话,认真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办事,组织各支部、各年级、各科室积极开展讨论,经提炼整合,提出了符合本校实际的五条“好干部”标准。 一是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是具有高尚的师德和社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三是具有敏锐地政治头脑,善于领会领导的工作思路和指导思想,具有敏锐地洞察力和判断力。 四是为人诚实守信,处世谦虚谨慎,工作严肃认真,办事公平公正,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