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公开遴选广元市实验中学教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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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06 来源:广元实验中学 点击量:456 | |||||||||||||||||||||||||||||||||||||||||||||||||||||||||||||||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3年公开遴选广元市实验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公开遴选88名教师补充到市直属学校工作。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广元市实验中学19名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符合相应岗位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正式教师(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绩突出。 (2)符合《2013年市直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应当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在试用期内的。 (8)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1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21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3265473)。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市直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报考者从广元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gyjyw.com)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市内报考者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会同遴选单位负责。一个岗位报名超过5人(含5人)以上,由市教育局组织笔试确定前3名为面试人选(需要进行笔试的,每位报名者缴纳笔试费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仔细阅读。文化课教师采取“讲课+说课”方式进行面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幼儿教师以及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采取“讲课+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范围为相应岗位学科内容。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参加以后遴选程序。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由市教育局在广元教育网(http://www.gyjyw.com)公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遴选名额和考试成绩情况,经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进行集体研究,研究通过的确定为拟调人员,在广元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考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应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不予调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近期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被聘用后,按遴选岗位等级予以聘任。待高等级岗位出现空缺后,再按程序竞聘上岗。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9—3328052、3265473(广元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9—3268176(广元市教育局纪检组) 0839—3261524(广元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2013年市直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2.2013年市直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下载)
广元市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 附件1:2013年广元市实验中学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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