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实验中学社会实践及社区服务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13-04-13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 | ||||||||||||||||||||||||||||||||||||||||||||||||||||||||||||||||||||||||||||||||||||||||||||||||||||||||||||||||||||||||||||||||||||||||||||||||||||||||||||||||||||||||||||||||||||||||||||||||||||||||||||||||||||||||||||||||||||||||||||||||||||||||||||||||||||||||||||||||||||||||||||||||||||||||||||||||||||||||||||||||||||||||||||||||||||||||||||||||||||||||||||||||||||||||||||||||||||||||||||||||||||||||||||||||||||||||||||||||||||||||||||||||||||||||||||||||||||||||||||||||||||||||||||||||||||||||||||||||||||||||||||||||||||||||||||||||||||||||||||||||||||||||||||||||||||||||||||||||||||||||||||||||||||||||||||||||||
广元市实验中学 社会实践及社区服务实施方案 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是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中的重要科目,是国家规定、学校自主开发的每个高中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共8个必修学分。设置该课程旨在改变学习方式,拓展学习空间,走进社会生活,获得生存体验,使学生的学习生活更充实、更有趣、更有意义和富有创造性。它与研究性学习共同构成新课程体系中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现状和需要,赢得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全面推进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与发展,切实优化学校师生的教学方式。使学生保持独立的持续的探究兴趣,获得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服务的体验,发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初步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基本实践与服务技能,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使学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二、指导原则 1、亲历性原则。利用各种物质条件、精神条件,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提供实践情境,改变学生单一的学习方法,拓宽学习的空间,让学生走出课堂,置身于广阔的大自然和丰富的社会生活中去亲自接触和感知各种人和事,使他们通过亲身经历、实际操作与活动来获得探究问题、与人交往的能力以及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自主性原则。学校根据本课程的目标和特点自主选择教学内容和活动场所,自创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学校应认识到自己既是课程的执行者,更是课程的开发者和设计者。学校要关注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有更多机会自己去活动,体验乃至创造,使其享受探究的乐趣、活动的愉悦、服务的充实,获得并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生存体验。 3、协同性原则。由于社会实践的开放性,活动的实施既要求学校各学科教师共同协作,又要求学校教师与社会各界人员(如家长、社会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相互配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协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应善于协调各方人员的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发挥作用。 4、整体性原则。学校要注重帮助学生形成对自然、社会、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课程目标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指出“社会实践主要通过军训和工农业生产劳动等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培养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社会实践使学生保持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一)社会实践 1、使学生关心社会和科技进步、关心地球和生存环境。 2、养成劳动观念,形成一定的劳动技能。 3、使学生形成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获得解决问题的经验。 4、培养学生探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组织能力、独立思考和操作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社区服务 1、使学生关心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3、使学生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沟通与合作的能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4、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并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学习新知识,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 5、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区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活动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及计划 (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内容设置分为社会体验、校园实践、社会考察三大类,包括: 1、劳动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社会参加劳动实践活动。 2、军训:进行军事科目的训练、军事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国防教育和纪律的养成教育。 3、德育基地活动:外出参观、访问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到德育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教育。 4、校内劳动: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校内其它义务劳动等。 5、社会调查:抓住焦点、热点问题,利用课余、假期时间,进行环保、社情国情民情等调查,引导学生关注社会。 6、校内志愿者活动:到图书馆、实验室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担任校内义务保洁员,校内勤工俭学等活动。 7、其它各类活动:艺术节、科技节活动,观看电影、各种演出活动,参加校内外社团组织活动等。 (二)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学生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 社区服务是一种义务的、志愿性的活动。其内容设置分为社区文明共建活动和校园文明创建活动两大类,共计六个项目,包括: 1、社区文明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敬老服务、社区科技活动、科普活动宣传、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环保与卫生宣传活动、社区文体活动。 2、社区环境建设活动:如社区环境卫生,社区绿地领养工作、美化工作,城市交通秩序维护活动等。 3、志愿者活动:如为社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参加助残帮困活动、拥军拥属活动;各类义卖活动;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植树节活动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学校由政教科负责对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的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进行动员、组织、考核。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参加相关活动所获学分进行认定。 (二)活动形式 社会实践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在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内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统筹和管理。以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每组至少由5人组成,由小组长负责。社区服务以志愿服务小组、学雷锋小组为主要活动单位,在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活动可以由教师来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以由学生自主安排,自主安排须征得家长同意,每个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 (三)活动实施的步骤 1、活动前教育。各班在活动前必须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安全、法制、礼仪教育。教育学生预防事故,注意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必须遵守法规,遵守实践地和社区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礼貌待人,体现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内容选择与活动规划。除军训项目外,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已有的知识水平,从生活实际出发,从熟悉和关注的社会中选取活动主题和内容,并形成社会实践活动小组或社区服务活动小组,聘请指导老师,联系好将要前去实践或服务的地点或单位,制定小组活动计划,并在小组活动计划的基础上制订个人活动计划。将小组活动计划和个人活动计划报告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活动实施。学生必须按计划进行活动,服从实践地负责人领导,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要随时关注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活动中组长要协调好小组成员及各方面的关系,各成员发挥团队精神,相互协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要记录活动过程和写好活动心得。 (四)基本要求 1、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鼓励并要求学生自己参与设计、自己选择主题、自己组织实施、展开自我评价,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观察、感知、判断、分析、反思和创造,将活动的实施过程作为学生改变学习方式、感悟生活的过程。 2、落实活动规范,保证严肃性和真实性。每次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责任人四落实。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记录表》。注意做好考勤记录和活动原始记录。 3、注重态度考察,重视过程体验。重在考察学生的参与能动性和真实体验。 4、增强安全意识。在组织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5、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量力而行,讲究诚信。 五、学分认定 (一)社会实践 1、学分设置:三年共6个学分。 2、时间要求:高一学年上、下学期各安排1周以上的社会实践,采取集中安排与分散进行相结合的方式,原则高一集中安排一周以上军训,高二年级集中安排一周社会劳动实践。 3、认定方法: 社会实践共6个学分,军训和社会劳动实践作为独立部分时间不少于一周的各得2个学分,高一学年最多可获4个学分。高二学年最多可获得2个学分。学年末汇总原始材料,填写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首先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和态度评定学分,上报政教科审核,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生自主安排的社会实践由实践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由负责教师签章证明。 (二)社区服务 1、学分设置:三年共2个学分。 2、时间要求:高一、高二每学年分别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不少于4小时)的社区服务并取得相关证明,分别各获得一个学分。 3、认定方法:学年末汇总原始材料,填写社区服务学分认定表。首先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和态度评定学分,报团委审核,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生自主安排的社区服务由接受服务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学校组织的服务活动由负责教师签章证明。 六、具体操作 以上方案为学校统一指导性意见,高一、高二年级依据年级组具体情况和学年(学期)计划、教师情况、学生情况,在上述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安排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内容,除军训外学校不再做统一安排。 附:一、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二、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 三、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 四、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
广元市实验中学政教科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注:本表为每次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高中阶段每学年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认定2学分,三年总计6学分. 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
注:本表作为每次参加与社区服务的登记表,高中阶段累计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天,认定学分,要求学校在高一、高二完成。 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 第 学年
说明: 1、自评、组织者评价、综合评定均采取等级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本表作为每学年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高中阶段每学年活动时间不少一周,认定2学分,三年总计6学分。 3、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评定由班主任根据组织者的评价意见评定。 广元市实验中学学生社区服务学分认定表 第 学年
说明:1、自评、服务对象评价、综合评定均采取等级制,评定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 2、本表作为每学年学生在社区服务方面获得学分的认定表,每学年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5天,认1分,高中阶段总计2学分(毕业要求),学校要求学生在高一、高二完成。 3、社区综合评定由班主任根据服务对象评价的评价意见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