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实验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3-04-13 来源:本网 点击量:30 |
广元市实验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规定认真填写《住宿生情况登记表》和交纳费用。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生活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生活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吸、饮、服用任何一种违禁药品、物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绝对禁止携带各种管制性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吹风、手机、MP3、音乐播放器等带入宿舍区。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和增删电源线、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校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在上述期间少数需要留宿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并经班主任和生活管理老师批准。留宿生在留宿期间仍须接受所有住宿管理制度条款的约束,因此要特别加强自我管理意识,生活管理老师主要对夜宿时段负有管理责任。 10. 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遇紧急情况需要疏散的,要冷静有序、听从指挥。 二、寝室纪律制度 1.绝对禁止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午休时和夜间熄灯后行动要轻声;不串门、不高声谈笑;不得引领任何非住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年级组长、级主任等老师的批条。每周周日晚不返校而住在家中的同学,其家长须书面向宿舍管理老师请假,临时周日晚不返校的同学须家长电话请假。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严禁故意损坏公物。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和校纪处分。 8.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怪发,女不留披肩发,男女生不染发、烫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规范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在宿舍区走道内不得赤膊;不得穿拖鞋进入教室和教育、教学活动区。 9.学生禁止带手机进校园、进宿舍,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使用校内(宿舍)公共电话,使用公用电话要文明;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就寝时间使用宿舍区公用电话。 10.不得在寝室内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类的体能锻炼活动。 12.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三、寝室内务、卫生制度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置放在储物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床上用品每月洗涤一次,鞋子放在鞋柜(每生在宿舍只允许有包括拖鞋在内的鞋3双),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 3.各类日常生活用具(如:脸盆、水桶、洗漱用品、饭盒、毛巾等)不能随意置放,都应按规定摆放,做到整齐划一。 4.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将大量的学习用具带入寝室,如个人临时需要将书本带入寝室的,要求一律放入个人储物柜(箱)内;如因学校特殊要求(如考场设置)需要将书本带入寝室的,各寝室必须统一要求,摆放整齐。 5.寝室门口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务必要保持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室内各种公共物品的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但不得随意张贴和悬挂,可适当摆放一些盆景等)。 8.垃圾篓(桶)内侧要套装垃圾袋,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袋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袋清理出寝室,置放学校规定的垃圾收集处。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坑道、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 9.寝室实行每天值日生卫生清扫和保洁规定,每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大扫除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具体负责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每天寝室的内务和卫生由宿舍管理老师检查评定,大扫除最终结果由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 10.注意饮食卫生,一般情况下,学生须在学校食堂用餐,不得在宿舍公共区域内用餐和摆设食物,禁止叫外卖送餐到宿舍,不要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四、寝室长和值日生工作职责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寝室公约和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生活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周末组织好本寝室的卫生大扫除。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或学生处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和创建“文明寝室”活动。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8.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垃圾清除、内务整理工作。 9.值日生负责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10.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政教科 二〇一二年三月 |